关注官方微信

动态 · 中心

DYNAMIC CENTER

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后期指定”的操作经验

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0-10-26

一、 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和“后期指定”的适用
在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缔约方再次被指定,称为“后期指定”。后期指定可以指定国际注册被驳回、无效的国家,也可以指定未曾指定的其他成员国。一旦取得注册,与国际注册相比,后期指定的国家的注册有效期自“后期指定”日起算,截止日则与 国际注册相同。因此,对于申请人而言后期指定日越接近国际注册日,申请人享有该商标专用权即越长,就越有利。
笔者想强调一下:从费用上对比“后期指定”比“马德里国际注册”基础费低一半多;同时如办理后期指定,该国际注册前后指定的国家均注册在同一个国际注册号下,待到国际注册有效期满前,该国际注册只需提交一份续展申请即可维持继续有效。这就使得国际注册商标在后期维护上相对节省费用,且更易于管理。综上,申请人在国际注册后,再追加需要保护的国家时,一定要优先考虑“后期指定”程序,而非再次提交一份新的国际注册申请。


二、“后期指定”的注意事项
1. 针对同一国家的多次指定
申请人可多次指定同一缔约方(成员国),如遇商标在指定国被驳回,需要注意前后时间间隔。在中国如遇前次指定被驳回,下次后期指定需要等待前次驳回复审结果出来后方可进行。
2. 不得“后期指定”的国家
根据《马德里议定书》第14(5)条规定,下列国家声明:“在条约对该缔约方生效之日以前依该条约进行国际注册取得的保护不得向其提出后期指定。”
爱沙尼亚生效日:1998年11月18 日;
印度生效日:2013年7月8 日;
纳米比亚生效日:2004年6月30日;
菲律宾生效日:2012年7月25日;
土耳其生效日:1999年1月1日;
依据该规定,国际注册日早于上述日期的,不得通过后期指定到上述国家。但是,可以提起国际注册新申请!
3. 当“后期指定”遇到“续展”
如国际注册续展和后期指定同时提交,后期指定日通常早于续展日期,也就是说后期指定很快会在续展日时到期。这种结果显然不是申请人想看到的,因此需要在准备填写“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申请书”时,需选中书式的第五项:“本后期指定应于相应的国际注册续展之后生效”。即可使得后期指定在续展后生效,避免申请人多缴纳一笔指定国家费用。
4. 国际注册前后委托不同代理机构
商标国际注册如委托A公司,后期指定时又委托B公司。当后期指定被核准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将以B公司作为该国际注册的代理机构,如有与该国际注册关联的任何文件或消息国际局将直接发送给B公司。
最后再多强调一下,无论是国际注册还是后期指定,申请递交后还是需要像看护孩子一样,时不时去WIPO网站核对一下相关商标信息。WIPO有时候也有疏忽的时候,比如遗漏类别、商品的现象。早点发现,即可早点解决!希望上述信息对申请人和代理机构都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