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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已注册商标=高枕无忧?

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1-11-01

随着人们对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视,商标已然成为企业经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产,企业不仅需要用自身独特的优势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还需要在全球化的发展中,树立好自己的品牌和形象。但商标注册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最终能否核准注册是一件充满不确定性的事情。

商标如此重要,申请过程却又“前途未卜”,相较之下,购买商标的好处则是能够即买即用,一般情况下,购买意愿的产生大多基于已授权的商标,不需要再过于担心被驳回、被异议等问题,这就使得许多人选择到商标交易平台去挑选合适的商标并购买。

关于购买商标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核查是否为有效商标、核查商标的有效截止期限、核查是否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等情形、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之前已经有很多人谈过,在此不再赘述,本文主要聊聊购买商标后的那些事。

1、谨防踩上“恶意”的坑

在售卖商标者中,不乏存在“职业抢注人”,譬如某些个人照搬或者模仿其他品牌的商标去申请,然后再进行售卖。在目前对于恶意注册行为打击力度渐趋加强的情形下,此类的商标,即使受让,因原注册人注册时的恶意仍存在被无效的风险。

因此,在选择购买商标时,除了常规的查询购买商标状态等,还要了解该商标是否属于恶意抢注以及该商标权利人是否有恶意情形,这些都会影响该商标受让后的稳定性。

如该商标属于抢注或恶意摹仿,那后期被无效的风险就比较高;如仅该商标权利人有恶意情形,建议受让后按照实际使用形式重新注册,以此来规避因原申请人有恶意而导致被无效的风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审理指南》17.3 【“其他不正当手段”具体情形的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 一款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1)诉争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或者较高知名度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 既包括对不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的,也包括针对同一商标权利人的商标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申请注册的;(2)诉争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有一定影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商业标识构成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3)诉争商标申请人具有兜售商标,或者高价转让未果 即向在先商标使用人提起侵权诉讼等行为的。

2、妥善做好“售后维护”工作

商标购买及转让完成后,要积极地使用并做好商标维护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商业价值。

首先,受让人需要定期进行商标续展,确保商标长期有效。若购买的商标核定商品并不包括受让人实际使用的商品,而仅仅是类似商品,则受让人需要针对自己实际使用的商品重新提交注册申请,才能在相关商品上享有商标专用权。

其次,若受让的商标已连续三年未使用,受让人需尽快将其投入使用或者补充提交新申请,以防止受让的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而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

再次,如受让人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商标也应及时进行变更,以免影响商标正常使用或被他人提起法律程序时,因收不到官方文件而无法及时进行应对。

最后,商标转让后受让人应积极、善意的使用受让商标,降低相关商标被无效的风险。

笔者近日接触到几个购买商标后,所购买的商标又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被无效的事情,想来应该不是个别现象,所以整理了本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购买商标的确规避了注册申请被驳回等风险,但亦可能存在其他风险,可见“一劳永逸”并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