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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了解商标国际注册的三种途径

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3-05-30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不少企业已不满足于国内市场,亦放眼世界,将战略目标拓展至国际。那么企业想要在国际市场上推广自己的品牌时,就需要在国际进行商标的申请。那么小编今天就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商标国际注册的几种情况。

首先商标国际注册一共包含三种途径:

一、单一国家注册
根据各个国家的法律分别向各国的商标主管机关提交商标申请。
优势:针对性强,适用范围广
劣势:申请目标国家多的话,成本很高,各国手续不同导致申请材料繁琐,每个国家的审理周期不同,申请量大的国家其周期也相对较长。

二、地区注册
向某个区域的联合商标管理机构申请商标,该申请效力能在该区域内各成员国适用。
如: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比荷卢共同局(Benelux Office);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
优势:一次申请,该区域内的多成员国覆盖;
劣势:一旦申请被驳回,则该区域内的各成员国均不获得注册,商标申请面临全有或全无。

三、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的成员国中进行商标注册申请。


优势:
1.费用低廉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要求缔约方的规费不得高于其国内的注册费用;所有变更,如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商标转让、被指定缔约方的商品和服务删减等商标注册以后的后续业务,只需在国际局(WIPO)办理一项程序、缴纳一笔费用即可完成登记并生效。
2.手续简单
一整套完备的、可以适用所有马德里成员国的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提交注册申请后,只需用一种语言(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交一份申请,向一个局(原属局)缴费·后期的续展、变更、转让等业务也是统一一次性办理。
3.注册周期可控
马德里体系规定成员国的主管局必须遵守自国际注册通知之日起12个月或18个月的驳回期限。马德里体系遵循“默许原则”,即在适用的驳回期限内,如果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没有发出临时驳回通知,那么在被指定缔约方该商标即在所申请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上自动获得保护.


劣势:
1.绝大多数国家不颁发注册证
只有美国、日本给申请人发商标注册证。其他国家都是在商标全部核准的情况下,发电子版核准保护通知书。
2.缺少一些后续程序
在被指定缔约方出现被驳回或被异议的情况下,申请人还是需要委托当地代理机构来提交复审或者异议答辩。
3.尚未覆盖所有国家
已经拥有122个成员国。加拿大、巴西为近几年加入的贸易大国。但仍有少数国家尚未加入该体系。

综上所述,建议申请人可以采取马德里国际注册配合单一国家注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另需注意的是,有些国家是采用注册在先的确权原则;而英美等少数国家是依照使用在先的确权原则,所以在英美等国家申请商标前请注意保存收集商标在实际生产销售中的使用证据,如果无法提供有效的使用证据,商标会无法成功注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