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动态 · 中心

DYNAMIC CENTER

观点|俄罗斯在先商标应对策略

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3-09-18

第一部分 背景介绍


俄罗斯地处北半球欧亚大陆核心区,为《巴黎公约》《商标法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尼斯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同时亦为《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面对这样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市场,企业需要尽早对其知识产权进行布局。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Rospatent)隶属于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在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和商标)的法律保护和开发领域履行控制和监督职能。就商标而言,企业可以通过单一国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向其寻求商标保护。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商标注册无异议程序,商标注册的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注册公告。


第二部分 在先商标应对策略


实务中,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远比想象中更为复杂,许多企业在进行商标布局时均发现其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为拓展市场、维护产品的声誉及名誉,则需要对在先商标采取措施予以积极应对。在俄罗斯应对在先商标常见方法如下:


  • 发送警告函,并与在先商标所有人协商,要求其出具共存同意书、转让或放弃其商标。


警告函可以单独发送,也可在撤销程序中发送。关于共存同意书,请知悉,其接受与否,取决于审查员的自由裁量权。


  • 发送第三人意见书。


实质审查完成前,任何第三人均可向联邦知识产权局递交第三人意见书,以反对商标注册,但是否采纳,仍取决于审查员的自由裁量权。

 

  • 无效宣告

 

 基于“相对理由”的无效宣告,需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且无效宣告申请人需要为厉害关系人;而基于“绝对理由(如恶意注册等)”提出无效宣告不受时间限制。不管基于何种理由,均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 基于不使用的撤销申请。


商标注册满三年后,任何厉害关系人均可以不使用为由对其提撤销申请,且举证责任在于商标所有人。但由于俄罗斯的撤销程序是向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法院提出,其程序较为复杂,与国内撤销程序差别较大。具体介绍如下:


(一)预审程序(pre-trial procedure,此为提出撤销申请前的强制程序)。


1. 程序说明


撤销申请递交前,原告(撤销发起人,以下简称“原告”)需向被告(商标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告”)发送预审信函(pre-trial letter),即警告函,信函中可要求被告转让或放弃其商标。


自警告函发出之日起2个月内为答复期,双方可进行协商。


2. 文件要求


经签字盖章的委托书。


(二)撤销程序


1. 程序说明


  • 撤销申请


若被告于2个月期限内未做出任何回复或明确回复不同意签署警告函,则原告可于2个月期限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提起撤销申请。


  • 听证会


撤销受理后,将会召开听证会(一般情况下召开2-4次),被告需提供其商标的使用证据,双方进行质证。


  • 撤销判决书


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下发撤销判决书。


2.文件要求


(1)经公认证的委托书及俄语翻译;


(2)经公认证的原告工商登记信息及俄语翻译(工商登记信息需在诉讼前30天内出具);


(3)经公认证的被告工商登记信息及俄语翻译(工商登记信息需在诉讼前30天内出具);


(4)厉害关系证明文件。


原告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促销或准备促销的商品/服务与在先商标指定的商品/服务项目相同/类似,包括但不限于:


分销协议、俄罗斯联邦货物进口报关单、供应合同、销售凭证及收据、发票、付款单、产品质量安全证书、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书等。此外,还可提供广告材料、目录、媒体出版物、确认参展文件、产品样品等。


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公众对知识产权的了解越来越深入,为防止他人侵犯知识产权,对企业造成损失,需尽早对知识产权进行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