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0-11-16
日本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对于“日本驰名商标”也可以按“在先使用”主张权利。我国申请人可以通过“单一国家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在日本专利局(JPO)办理商标注册。
日本商标申请流程大致分为:申请--受理--实质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即绝对理由如商标显著性以及禁用、禁注条款的审查)--核准注册--注册(支付注册费)--公告(异议期2个月)。日本商标注册有效期10年,期满前6个月至期满后6个月可办理商标续展。注册满3年的,如未使用可被撤销。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与我国商标注册流程不同,日本是先核准注册并发证,再公告并进入异议流程。如商标因异议被撤销,那么商标注册也无法生效。
在此着重介绍日本商标如下事项:
①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和中国大陆和台湾等地一样,日本对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45个类别都进行了类似群划分,各类似群之间存在交叉近似。因此在日本做商标在先权查询需注意各类项下的不同类似群组,避免冲突。
②快速通道审查(Fast Track Examination)
2020年前通常情况,日本商标审查约需12个月。当商标申请满足一定条件,该商标申请将可以在自申请日起的6个月(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内被审查完毕。具体条件为:商标申请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为特定商品和服务项目,并且在审查前未修改;非国际注册申请商标。快速通道审查无官费。
③传统商标(非国际注册)加快审查系统【为保障审查质量,仅为传统商标】
在日本还有加快审查系统(Accelerated Examination System).对于已经使用的商标,或已有明确意向使用的商标,在申请提交后任何时间可以在线或书面提出申请要求加快审查。加快审查无官费。
根据目前的审查速度,“加快审查系统”比“快速通道”审查周期更短些。
如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垂询我公司国际商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