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1-07-02
自2021年6月1日期实施的新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也做出了比较大的调整,最重要的是引入了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和外观设计申请本国优选权制度,新法的颁布使得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逐渐与国际接轨,从政策层面给产品走向国际保驾护航。
另外,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除了考虑其性能和品质外,产品外观设计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产品性能和品质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富有设计感的外观对产品销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从而促使制造商越来越重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无论是从政策支持角度还是从市场需求来看,笔者认为国内企业对于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需求量会不断增加,而对于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来说,一份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的外观设计申请文件是获得授权的基础。
案例一:
涉及法条:A27.2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该外观设计申请存在两个缺陷,分别为:
1、各视图中液体填充物未装满,影响该外观设计的清楚表达。
2、各视图上部银色部分及各个视图中瓶盖表面出现反光图案,影响该外观设计的清楚表达。
案例二:
涉及法条:A27.2
该外观设计申请存在的问题是:立体图与主视图表达不一致,立体图上部喷嘴孔位置与主视图喷嘴孔不一致。
补正策略一:将“立体图”修改为“使用状态参考图”;
补正策略二:替换立体图,以使其上部喷嘴孔位置与主视图喷嘴孔一致。
案例三:
涉及法条:A27.2
该外观设计申请存在的问题是:俯视图手柄端部的图案与立体图的投影关系不对应。
案例四:
涉及法条:A27.2
该外观设计申请存在的问题是:视图中有虚线,影响该外观设计的正确表达,不能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综合上述几个案例可知,外观设计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主要与专利法A27.2相关,即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无法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基于此,笔者对外观设计申请提交的图片或照片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1、透明产品的内装物或填充物要充满整个腔室;
2、适度修图以消除严重反光现象;
3、视图之间的投影关系要对应,尤其是局部结构的位置要对应、大小比例要一致;
4、除局部外观设计申请外,产品设计图片中不要包含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