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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变更”傻傻分不清楚?

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4-05-09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的申请量及注册量也在快速增长。不少商标权利人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会存在需要调整申请或注册信息的情况,面对“更正”和“变更”傻傻分不清楚,不知道两个申请的区别及适用情况,那么今天编者就带着大家一起简单了解一下这两个申请。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申请商标更正: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中的名义、地址、商品等项目个别文字错误,不应涉及实质性内容。

 

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申请人已经提交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其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简单的说就是都能对名义和地址进行调整,更正呢是微调,修改个别错字,不能大改。变更呢就是根据客户主体迁移进行大的改动,涉及名义变化的需要额外提供证明文件。

 

二、所需材料

 

申请商标更正:

 

1. 申请书。

2.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3. 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附送中文译本。

 

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

 

1. 申请书。

2.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3. 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附送中文译本。

4. 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需提供,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无需此项)。

 

三、实操中的典型案例

 

在实际操作中,小编曾遇到过非英文母语的国外主体,在早期申请时由于翻译存在误差导致权利人想要修改名义及地址。那么一般涉及到名义变更的情况下,按照官方规定是要提供名义变更证明的,客户又没有实际发生变更而只是想要修正信息,客户就咨询这种情况是否适合做商标更正申请。首先,更正只适合修正一些个别字的情况,而这个客户想要删除名称里的部分词汇,这其实已经涉及到实质性内容的改变,那么显然更正不能满足其需求。

 

所以此种情形是要做变更吗?变更名义又该提供什么证明文件呢?

 

是的,做变更更适合。变更证明文件可以提供权利人出具的声明,声明中注明同意对其商标申请时的中文和英文翻译件做变更,法人签字(国外主体适用)或盖章,就可以进行名义的变更了。

 

那么以上就是小编的经验分享,还有哪些想了解的内容,欢迎来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