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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恒洁公司诉恒尔商标侵权案胜诉,判赔额160万

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5-02-10

案件简介


恒洁公司享有“
”“”商标的专用权,且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告长葛市恒尔瓷业有限公司在抽水马桶、小便池等商品上使用了与恒洁公司商标近似的商标以及包装、装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年12月作出(2018)粤06民终9608号二审判决,认定被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判决后,被告将侵权商标申请为注册商标,继续从事侵害恒洁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且销售额巨大。我方代理恒洁公司起诉至北京知产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恒洁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60万元。

 

律师点评


本案被告曾被在先判决认定构成侵权,但被告认为其商标与原告商标不近似,不应认定为商标侵权,且被告将相关商标申请为注册商标。原告采纳了律师的建议,对被告商标提起了无效宣告,且为及时制止侵权,在无效宣告未出结果时,提起了商标侵权之诉。为增加案件胜诉概率,代理律师仔细查阅了前案证据,查找到被告在2018年之后的广告语抄袭原告,结合被告其他恶意侵权的事实,最终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成立,并对被告重复侵权的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判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