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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0日启动“一带一路”专利加快审查试点项目

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5-01-21

“一带一路”专利加快审查试点项目的基本概念是:当参与局(BRIPC Participating Office , BRIPCPO)作为首次申请局认为一件专利申请中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时,申请人可以就上述专利申请对应的中国专利申请向CNIPA提出加快审查请求。符合条件的,CNIPA将予以加快审查。

 

本项目已于2025年1月20日启动,为期两年,至2027年1月19日止。在本项目下,CNIPA每年受理加快请求的总量将限定为1000件,且每个参与局每年参与加快请求的数量将限定为100件。试点启动以后,符合条件的参与国申请人可以按照《在“一带一路”专利加快审查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提出加快审查请求的流程》向CNIPA提出加快审查请求。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土耳其专利商标局关于“一带一路”专利加快审查试点项目合作意向书》,土耳其专利商标局作为首个参与局参与本项目。

 

如何在“一带一路”专利加快审查试点项目下向CNIPA提出加快审查请求

 

申请人可以为满足以下要求的中国专利申请向CNIPA提出加快审查请求,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一、要求

 

1. CNIPA 申请在 BRIPCPO 至少存在一个对应申请,且该对应申请具有一项或多项被 BRIPCPO 认定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

 

其中,CNIPA申请与对应的 BRIPCPO 申请应满足如下要求:

 

(1)CNIPA申请是

 

① 按照巴黎公约有效要求BRIPCPO申请的优先权的国家申请

 

② 按照巴黎公约有效要求PCT申请优先权的国家申请,该PCT申请未要求优先权,或

 

③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申请,该PCT申请未要求优先权,或

 

④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申请,该PCT申请有效要求BRIPCPO申请的优先权,或

 

⑤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申请,该PCT申请有效要求另一PCT申请优先权,该PCT 申请未要求优先权。

 

有效要求多个BRIPCPO申请或PCT申请(该PCT申请未要求优先权)的优先权的申请,或符合以上①至⑤要求的CNIPA申请的分案申请,亦符合要求。

 

(2)对应申请是

 

① 作为上述CNIPA申请优先权基础的BRIPCPO申请,或

 

② 由作为上述CNIPA申请优先权基础的BRIPCPO申请派生出的申请(例如分案申请或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或

 

③ 前述(1)中任一PCT申请进入BRIPCPO国家阶段的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首次申请来自非BRIPCPO的除外。

 

权利要求被认定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是指,BRIPCPO审查员在最新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明确指出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即使该申请尚未得到专利授权。

 

上述审查意见通知书类型参见下表:

 


2. CNIPA 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必须与 BRIPCPO 认定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

 

注意,申请人在 CNIPA 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 CNIPA作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可以对包括权利要求在内的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因此,申请人需要注意修改的时机,以使 CNIPA 申请的权利要求和 BRIPCPO 申请中被认定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

 

3. CNIPA申请必须已经公开。

 

申请人在提出加快审查请求之前或之时必须已经收到CNIPA作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

 

4. CNIPA申请必须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申请人在提出加快审查请求之前或之时必须已经收到CNIPA作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注意,一个允许的例外情形是,申请人可以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提出加快审查请求。

 

5. CNIPA在申请人提出加快审查请求时尚未对该申请进行审查。

 

申请人在提出加快审查请求之前及之时尚未收到CNIPA实质审查部门作出的任何审查意见通知书。

 

6. CNIPA申请必须是电子申请。

 

申请人在提出加快审查请求之前必须将纸件CNIPA申请转换为电子申请。

 

二、提交必要文件

 

除了请求表之外,申请人还需提供与加快审查请求相关的必要文件。这些文件包括:

 

1. BRIPCPO就对应申请作出的所有审查意见通知书(与对应申请可专利性的审查意见相关)的副本及其译文

 

2. BRIPCPO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所有权利要求的副本及其译文;

 

3. BRIPCPO审查员引用文件的副本。

 

三、流程

 

CNIPA在收到加快审查请求及其附加文件后作出申请是否能被给予加快审查的决定。

 

若请求未能完全符合上述要求,申请人将被告知结果以及请求存在的缺陷。CNIPA将视情况给予申请人一次补正的机会,以克服请求存在的某些缺陷。若请求未被批准,申请人可以再次提交请求,但至多一次。若再次提交的请求仍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将被告知结果,申请将按照正常程序等待审查。

 

四、总结

 

“一带一路”专利加快审查试点项目为广大专利申请人提供了一个高效的审查途径,能够显著缩短专利审查周期,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快速地获得专利保护。申请人只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表格和支持材料,就可以申请加快审查。为确保申请顺利进行,建议申请人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并严格遵循流程,确保加快审查请求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