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智信禾
时间:2018-02-21
笔者在从事商标工作的过程中,最常被客户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您看我这个商标能注册不?”,商标能不能注册,其实无外乎两点,第一,别违法,触碰法律红线的事那可是干不得的,您想把“五星红旗”据为己有,怕是咱国家领导不能同意;第二,得有点与众不同,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商标申请量达到369.1万件,已经连续15年位居世界第一!再跟您说个概念,商标局正常情况下每周会发一期公告,这里面会有通过实质审查进入公告期即初审公告的商标,这部分数据从开始的几千页到一万页,再到一万五千页,直到最近几期,已突破两万页!这是什么概念?国人的商标保护意识真是大有提升,但同时意味着什么?拿到商标注册证是越来越难了!想要脱颖而出,那可真得有“两把刷子”了!其实这个“与众不同”蕴含了两层意思,一个是有点特点才不至于被判为“资质平平”,直接OUT,另一层就是别跟别人“撞了车”。今天笔者想跟大家聊的就是这点“与众不同”!
老干妈,相信大家再熟悉不过了,下饭的“神助攻”,之前就遭遇了一起商标侵权纠纷。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有家产销牛肉棒的贵州永红公司,在自家的产品上印制了“牛头牌老干妈牛肉棒”的字样,“老干妈”看这情形可不干了,提起了诉讼!贵州永红辩称自己只是在产品里加入了“老干妈”牌的豆豉,之所以在产品包装上显示“老干妈”,也只是作为口味的提示,并无攀附故意。这个理由能成立吗,显然,从二审判决来看,法院并未支持该理由,最终判令贵州永红赔偿17.5万元。
“老干妈”在大众消费者看来,已经将这个品牌和“下饭的各种酱料”建议了唯一对应关系,说起“老干妈”,立刻就有一股香辣的味道扑面而来,如果任由他人在一些关联或者不关联的商品上使用“老干妈”,那么无疑会降低“老干妈”的辨识度,长此以往,有可能真就淡化为侵权方所说的“口味名称”了。“老干妈”在这起纠纷中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始终坚持捍卫自己的商标权益,也防止了自己辛苦培育的品牌付之一炬,走上淡化的末路。
那么从这起案件中,大家看出了什么门道?有没有嗅到一丝危机的气息?!不错,我们上面提到的“与众不同”也就是商标的显著性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伴随你的使用以及其他外界因素,商标的显著性在时刻发生变化,即使你已经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但如果自己使用不当或者他人使用不当而又放任不管,那么这个商标最终也很可能退去“驰名”的光环,进入公众领域。
一个品牌创立之初,就具有了自己显著性强弱的基调。在后期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这三种情况:
1.开始即为弱显著性的商标。譬如暗示产品或者服务的功能、特点、原料、质量等特质因素的商标,后续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两种情况,一种是不恰当的使用导致本就缺乏显著性的商标直接OUT出局,“归于平淡”。大家现在基本都使用微信交流,前几年比较火的是“微博”,这个词本身就存在“先天不足”的问题,“微型博客”,显著性较差,新浪自身也没有特别关注这个问题,以至于后来出现了“腾讯微博”、“搜狐微博”等,这个商标现在已经近乎被淡化为通用名称了。另一种是本身显著性差的商标,经过大量充分的使用,获得了显著性,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受到了商标法的保护。比较典型的类似于田七、可口可乐、支付宝等等,支付宝即“一种用于支付的宝贝”,在36类金融服务上显著性比较差,其商标确权的过程也可谓历经曲折,用了将近4年多的时间,现在大家都可以将支付宝唯一对应到阿里巴巴,其已经具有了商标的显著性。
2.开始即为显著性强的商标。这里也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乘风破浪,始终保持强显著性,譬如“海尔”品牌,“海尔”两个字为臆造词,显著性较强,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也非常注重商标的使用,所以这个品牌也一直“屹立不倒”;另一种是开始为显著性强的商标,但是由于自己维护不当或者他人使用不当,而不加阻止,导致显著性逐步丧失,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阿司匹林,现在大家都把阿司匹林当成止痛药,但阿司匹林最开始的时候是独具显著性的商标,可惜在使用的过程中维护不当以致演变为药品的通用名称,现在拜耳企业在自己的药品上明确标明了“拜阿司匹灵”,并标识了注册标记,对拜耳来说,“阿司匹林”的流失,可谓一个不小的损失。
3.显著性曲线变化的商标。这里笔者主要用Jeep的例子来做说明,Jeep刚进入市场的时候,是一个显著性比较强的商标,但奈何其没有重视自己的商标属性,在推广宣传的过程中Jeep逐渐变为吉普车的代名词,慢慢丧失了显著性,好在企业高层及时注意到了这种趋势,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对策,现在Jeep重回品牌阵地,大家平时会说越野车、SUV,但是不会再把Jeep当成吉普车的代名词。这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显著性曲线变化的例子,Jeep经历了显著性由强到弱再强的一个变化过程。
可见,注册商标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怎么用好商标,用值了这个商标,使其永葆“品牌”的魅力,才是企业需要切实思考的问题。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你的商标可要拿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