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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14
蟹妖。
毫无疑问,在未取得授权且用于商业活动的情形下,cosplay是可能构成侵权的。
注意这个“可能”,因为若认定cosplay侵权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1、是否构成对原作者作品表演权和改编权的侵犯。
cosplay实质上是一种演出,是一种表演,所以coser对原作的还原度直接关系到是否构成侵权,或者说当这种还原达到何种程度时才会构成侵权呢?这就说明,对那种动漫原作再创作的cosplay是否构成侵权是个有待商榷和在个案中具体认定的事件,不能轻易下定论。
2、是否受到原作者追责或是原作者有没有明确的权利表示。
原作者自己都不care啊,因为不论是漫展还是cosplay对作品和作者都是一种宣传,所以很多作者都是采取默示的意思表示。除非coser行径特别恶劣,比如低俗恶搞人物,给原作者本身带来恶劣影响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诉诸法律手段。
3、侵权获利的方式。
还是宣传的原因。单纯的cosplay行为对作品是一种很好的宣传,即原作者在自身也有获利的情况下不会选择用诉之侵权的方式弄个两败俱伤,反而在作品受众群中留一个“小气”、“臭脾气”、“作品火了不知道自己是谁”这种不好的印象,毕竟受众者以青少年居多,个个都是真宝宝,受不得俗世肮脏事的污浊。所以即使商业性的cosplay是一种明显的侵权行为也大概率不会被原作者追责(再次被默示)。可以预见,如果有一天从立法和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对cosplay的行为进行精细化规定,商业化的纯粹的cosplay行为很有可能不会被认定侵权。
但是如果商业化的cosplay的行为没有使原作者获利的话,举个栗子,一个社团大佬觉得只做个戏台班主已经无法满足自己的商业野心,他觉得要做就做个垄断的大佬。于是乎,在未取得原作者授权的情形下,社团不仅仅参与商演,还开始制售人物服装,承接商业广告,拍短视频,拍网络大电影......越作越开心了有没有?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