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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开放,快乐OR痛苦

作者:智信禾

时间:2017-09-13

近日,中国商标局发布一条重磅消息,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将于2017年3月10日起对国内申请人以及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开放。这一消息在知识产权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近年来,部分代理机构采用“0代理费”、“注册不成功全退”等噱头将知识产权申请业务进行无底线的商业运作,将原本应该严谨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变成了低廉速成的商品。但是随着这条官方消息的公布,原本的市场格局再次被打乱,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面临着更为巨大挑战的同时,也让那些在寒冬中苦苦坚守的一批优秀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知识产权代理人、律师看到了曙光。

 

一、背景资料

 

从这条公布的信息,我们很欣慰的看到,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工商总局很好的诠释了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之一“高效便民”,这也是贯彻执行《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具体措施之一。其实,从2016年7月14日公布《意见》起,工商总局已经陆续采取了多种措施推进《意见》的实施,具体措施包括:

 

◆  2016年10月31日,在9个省份首批设立了13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

◆  2016年12月份,连续下发三份通知和公告

《关于简化部分商标申请材料和手续的通知》

《关于国内注册商标不在通过书式申请出具注册证明的公告》

《关于改进商标注册证发文方式和内容版式等事宜的公告》

◆  2017年3月1日,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共有56个地方第二批设立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

◆  201739日,关于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上线的公告

 

从以上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从《意见》公布起不到8个月的时间里,工商总局陆续颁布多次通知和公告,可见其对于改进商标注册便利化的决心和信心。

 

当然,商标注册申请业务并不是被商标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垄断。国内申请人一直都可以自行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而无需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介入,但是这一权利以前受到地理位置和文件形式的限制,即申请人只能自行向位于北京的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纸质申请文件,而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仅对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开放。

 

二、商标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   快乐 OR 痛苦

 

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对国内申请人开放,对商标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来说是挑战还是生机?

 

对于那些将知识产权业务完全当作市场营销来运作的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来说,这一消息无疑是一场灾难,那些用“低价代理费”甚至“零代理费”以及许诺“注册不成功全部退费”为噱头的市场营销手段已经毫无用武之地,而这些扰乱行业良性竞争秩序的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也将最终被市场无情的清退。

  

我们的一位客户亲口向我们讲述过这样一个“令人寒心”的故事,这位客户为图方便,通过某平台找到了一家代理机构,对方以廉价的代理费吸引了客户,并最终代理客户申请了数件商标申请并很快将《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提供给客户。客户当时觉得没有任何问题,便将款项支付给了对方。等到一年过去了,客户想再联系对方时却发现联系不上,通过查证,发现客户手中《商标受理通知书》是伪造的,上面登记的商标号通过商标局数据库查询,显示的是另一家企业的其他商标。这时候客户才明白自己受骗。可那损失的钱财和时间又该由谁来负责呢?

 

相反,对于那些一直坚守知识产权梦想的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这一消息的公布,还给了这些“英雄们”清澈纯净的用武之地,也为那些一直徘徊和迷茫在“专业水平和代理费”之间抉择而犹豫不决的代理机构和事务所“指明了方向”。一位资深的知识产权界律师曾经说过“我们不怕比专业,怕比价格,知识产权服务以及所有法律服务,只有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才值得相互攀比”。商标局完全开放网上申请系统,打破了现有不良的市场格局,使申请人能更理智的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

 

三、商标申请人   快乐 OR 痛苦

 

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对国内申请人开放,对申请人来说是真正的便利吗?

 

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完全开放,一方面,确实在地理和时间上为申请人提供了“便利”,为申请人节约了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体现了“高效为民”的主旨。但是另一方面,这一申请程序上的便利,可能导致商标审查工作的“不便利”。商标申请绝不是按照固定表格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如此简便,其中体现了法学理论和商标注册的基本原理。如果申请人未经过专业训练和相关知识积累,盲目的利用该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申请,不仅会给申请人同样也会给商标审查机关带来很大的“不便利”,比如:

 

1、商标申请信息不完善,文件不齐全,在形式审查中,可能导致“补正”率大幅上升;

2、商标申请前未进行专业的可注册分析,在实质审查中,可能导致“驳回”率大幅上升;

3、申请人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向商标局做相应变更,可能导致官方文件无法准时有效的送达,影响商标的授权或者商标权的效力;

4、申请人对商标保护知识的薄弱,可能导致好不容易获得的商标权脆弱不堪一击,或者无意卷入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诉讼中;

5、申请人不会合理有效的使用和利用自己的商标权,可能导致商标权流失或者受损;

 

我们可以看到,不少对知识产权重视的企业或者理性的申请人,即便可以享有商标申请“便利”的权利,但是为了更好有效的保护和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仍然会将知识产权事务委托给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所谓“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