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0-06-09
由于历史原因,香港、澳门及台湾的法律制度不同,导致其专利制度提供专利权的地域性保护,专利申请即使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的授权,也不会自动在港澳台受到保护。那么,港澳台的专利制度又是怎样的呢?且看以下详解:
一、香港申请
香港申请分为:标准专利,短期专利及外观设计。具体请查看2019年6月28日发布于我司公众号的《一文读懂香港专利申请》。
请注意,有所不同的是,自2019年12月19日起,香港实施了新的专利制度,具体增加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标准专利制度:
1、标准专利制度中增加了原授专利制度,即:专利申请人将可选择直接在香港提交标准专利申请,而不再局限于依照现行「再注册」制度所规定的“必须先在香港以外的指定专利当局提交相应专利申请”, 通过原授标准专利途径提交的申请须经专利注册处进行实质审查,以裁定该申请的根本发明是否符合可享专利性的规定。
短期专利制度:
1、短期专利制度的独立权利要求项数由之前规定的不超过1项修改为不超过2项;
2、一项短期专利授权后,可向专利注册处申请实质审查,以裁定该项专利的有效性;在展开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前,也必须先请求专利注册处对该项专利进行实质审查。
官费的调整:
1、增加了原授专利的官方费用;
2、针对申请费进行了纸件申请费和电子申请费的区别,以鼓励电子申请;
3、标准专利续展费用(即专利年费)由每年收取同等官费改为递进式收取。
二、澳门申请
申请方式:
1、直接向澳门经济局申请发明专利注册:
a.申请人可以选择直接或者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于在先申请日的12个月(外观6个月)内向澳门经济局提出专利申请;
b.若递交的文件符合规定,经济局将于提出申请之日起满18个月后,或自主张的优先权日起计满18个月后,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刊登申请公告。
c.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局关于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协议》,实体审查工作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PCT条约完成,具体的审批程序在澳洲经济局完成。
2、向澳门经济局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之发明专利延伸:
a. 针对已在内地提交的专利,申请人可最晚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澳门提出延伸申请,提交“专利登记簿副本”和“专利说明书”的后几个月内便可批予注册证;
b. 澳门延伸申请亦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公告后提出,但仍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授权后才能获得澳门注册证,因此,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再申请澳门延伸。
三、台湾申请
申请方式
根据《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中国大陆的申请人可在国内在先申请日起12个月内(外观6个月)向中国台湾地区申请专利,可主张优先权。
专利代理
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关于专利代理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大陆地区接受
专利委托的主体是“专利代理机构”,而中国台湾地区接受专利委托的主体则是“专利代理人”。
审查程序和流程
a. 发明专利采用请求审查制,实用新型专利采用形式审查制,外观设计专利采用依职权审查制;
b. 形式审查通过后才能取得申请日,中国台湾地区“智慧财产局”仅会以收据回复申请人,收据上记载有申请案号和申请日。然后由受理单位集中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因此程序上若审查合格,将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日期及受理日期;
四、申请流程上的对比
以上,仅代表小编个人意见,如有异议,欢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