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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突出商业特征对发明创造性的贡献

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4-07-22

最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修改时间2023.12.21)第二部分第九章指出:在进行发明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审查时,应当考虑与技术特征在功能上彼此相互支持、存在相互作用关系的商业特征和方法特征对技术方案作出的贡献。

 

为了确保审查过程全面而公正,专利从业人员都需深入理解商业特征和算法特征如何相互作用以推动技术创新。本文将探讨如何有效整合商业与技术元素,突出它们对发明创造性的共同贡献,并提出额外的实践指导。

 

*《专利法》第22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应该具备创造性,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一、在现有的发明申请中,商业特征与方法特征难以有效结合并被认定为具有创造性,主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挑战:

 

1、未清楚论述解决技术问题

 

商业特征本身大多是出于业务场景、盈利目的而设计的,难以直接展现出技术层面上的革新,进而无法论述商业特征和方法特征结合可以共同解决了技术问题,并带来了明显的技术改进。

 

例如,一个旨在优化供应链管理的发明,其商业特征可能集中于减少库存成本和提升响应速度,但若未能清晰阐述这些商业规则如何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实现,便难以证明其在技术层面的创新。

 

2、界定标准模糊

 

商业方法和算法特征往往涉及非技术性内容,如商业模式、业务流程或数据分析逻辑,这些内容与传统的技术特征在审查标准上存在差异。界定哪些商业特征能够与技术特征相结合并产生“技术效果”较为困难,导致审查时可能不被视作创造性贡献的一部分。

 

例如,在一项电子商务平台推荐系统的专利申请中,虽然算法优化(技术特征)提高了用户满意度(商业效果),但由于商业规则与技术特征的界限模糊,审查员可能难以界定哪些商业特征直接贡献于技术进步。

 

3、审查实践差异

 

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于涉及商业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可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创造性判断标准,尤其是在商业特征全部或大部分为非技术内容时,如果这些非技术内容对技术方案的整体无明显技术影响,会导致申请被认为缺乏创造性。

 

4、专利文件撰写问题

 

在权利要求撰写过程中,输入和输出都是商业数据信息,直接使用商业规则名称进行撰写,商业特征和方法特征具有强烈的割裂感。

 

例如,一种在线购物系统,其特征在于,系统根据用户的购买历史和浏览行为,利用提升顾客忠诚度策略,向用户推荐商品。在此描述中,“提升顾客忠诚度策略”是一个典型的商业规则名称,它没有明确说明背后的具体技术实现细节。

 

二、最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修改时间2023.12.21)第二部分第九章进一步说明:对既包含技术特征又包含商业特征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创造性审查时,应将与技术特征功能上彼此相互支持、存在相互作用关系的算法特征和方法特征与所述技术特征作为一个整体考虑:

 

“功能上彼此相互支持、存在相互作用关系”是指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与技术特征紧密结合、共同构成了解决某一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并且能够获得相应的技术效果。

 

如果权利要求中的算法应用于具体的技术领域,可以解决具体技术问题,那么可以认为该商业特征与技术特征功能上彼此相互支持、存在相互作用关系,该商业特征成为所采取的技术手段的组成部分,在进行创造性审查时,应当考虑所述的商业特征对技术方案作出的贡献。

 

三、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几点撰写思路:

 

1、合理确定技术问题

 

例如,在开发智能家居系统中,明确技术问题不是简单的“提高生活便利性”,而是具体为“如何通过物联网技术与人工智能算法,实现家庭设备的智能化联动,以自动调节室内环境至最佳舒适度并节能减排”。这样,技术问题直接导向了技术解决方案的探索,为后续商业特征与技术特征的结合提供了清晰方向。

 

2、挖掘商业特征和方法特征的结合点,体现出两者的彼此相互支持、存在相互作用

 

例如,在智能医疗诊断平台的设计中,商业特征如“缩短诊断时间并提高准确性”与技术特征(如深度学习图像识别技术)相结合。具体表现为,通过构建基于深度学习的医疗影像分析模型,该模型能够迅速识别影像中的病理特征,从而缩短医生的诊断时间并提升诊断准确率,展现了商业需求与技术实现的紧密协作。

 

3、权利要求撰写过程中,考虑将方法的输入输出,从技术角度去描述输入输出,而不是从商业规则的角度去描述

 

例如,在智能物流管理系统中,不直接表述为“根据市场需求预测调整配送路线”,而是改为“系统接收包含历史订单量、季节性消费趋势、天气预报等数据的输入,通过集成机器学习算法的分析模块,输出最优化的货物配送路径规划,以适应实时市场需求变化”。这种技术化描述明确了输入数据的类型和处理方式,以及输出的实际应用价值,加强了技术特征的表述。

 

4、权利要求撰写过程中,不要直接使用商业规则名称进行撰写,增强了商业特征和方法特征的割裂感

 

例如,在开发个性化新闻推荐系统时,不直接使用“增强用户黏性策略”,而是改为“运用自然语言处理和用户行为建模技术,分析用户阅读习惯和兴趣偏好,通过自适应内容推荐算法,向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新闻内容”。这一表述方式,通过具体技术手段代替宽泛的商业规则名称,清晰展示了技术特征如何实现商业目标,减少了两者之间的割裂感。

 

在技术创新日益交织于商业策略与技术实践的今天,每一份专利申请都是企业智慧与汗水的结晶,承载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面对专利审查中商业特征与技术特征结合的挑战,我们不仅需要精准把握政策导向的脉搏,更应主动拥抱变革,以细致入微的洞察力和严谨求实的执行力,确保每一份创新都能在法律的护航下绽放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