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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期限补偿知多少?

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4-10-17

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专利权作为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法律手段,其有效期限直接关系到创新者的权益保障和市场竞争力。然而,在专利申请与审批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不可预见的延误,导致专利权实际可用时间减少。为了弥补这一损失,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引入了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为创新者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和激励。

 

一、专利权期限补偿的概念

 

专利权期限补偿是一种对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过程中由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合理延迟给予的补偿机制。这一制度旨在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创新投入后能够获得足够的市场独占时间,从而激励更多的创新活动。

 

二、专利权期限补偿的时间计算

 

1. 发明专利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需要注意的是,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计算公式为:

 

发明专利权补偿期限=(D授权之日-D满四满三之日)-T合理-T不合理(申请人)

 

其中,D授权之日是指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

 

D满四满三之日是指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之日,以较晚日期为准;

 

T合理是指合理延迟的天数,例如,由于权属纠纷或财产保全中止审查程序引起的延迟时间;

 

T不合理(申请人)是指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的天数,包括申请人请求延长指定期限或请求延迟审查耽误的时间等。

 

申请时限:专利权人应当自发明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请求,并缴纳相应费用。

 

2. 药品专利的特殊规定

 

除了发明专利外,药品专利的期限补偿也备受关注。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这一规定旨在鼓励原研药的持续创新,同时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健康。

 

三、专利权期限补偿的费用标准

 

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政策文件,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标准为每件200元。

 

费用缴纳: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的,应当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费用政策公布的专利收费标准缴纳费用。若费用政策发布实施前已提出请求的,应自费用政策实施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缴费。